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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年轻时的大叔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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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,如果他当时求饶了,说不定他还能留个全尸,可是偏偏他口无遮拦,所以从此以后他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。

童澜辰直接将他带到了他老爸面前,而他老爸见他如此狼狈的样子,不仅没有救他,反而对童澜辰表示感谢,对童澜辰赞赏有加。从那时开始,他的恶梦开始了。

童澜辰与他本来就读一个学校,他老爸将他托给童澜辰,请童澜辰一定要帮忙好好管束他。他的抗议声不过换了了老爸的一顿臭骂。就这样,他彻底的失去了自由,彻底的沦为了童澜辰的跟班,至今无翻身之日。

叶心心听完他的叙述,同情的看着他。她拍拍他的肩膀,“可怜的人啊!”

何志爵仰望上空,包含热泪,哽咽的说:“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,我一定一定会做一个好孩子的!”

他们的目光都被童澜辰的巴掌声吸引过去。童澜辰一边拍着巴掌,一边点头,“说得好!说得好!”

不过他的目光依然是凌厉如刀,分分钟要凌迟死何志爵。

叶心心觉得他们的故事很不错,继续兴致勃勃的催着何志爵讲下去。看不出来现在的童澜辰小时候也是个打架狂魔啊!

她是见识过童澜辰打架的样子的,搞定一群小混混对他来讲轻而易举。能有这么好的身手,看来是丰富的经验磨练出来的。

何志爵就将他们一起南征北战的事迹说了出来。事情上,童澜辰那时之所以会加入到他们的混战中个,也是因为手痒。他刚转学到这所学校,本来想继续做个乖乖牌的,可是看到他们打架也一时兴起,想过把瘾。至于何志爵,不过是刚刚好撞上枪口而已。

他们在一起,将附近的几批小混混都用武力收归麾下,对他们俯首称臣。那时的他们真是所向无敌,锐不可当啊!

不过童澜辰学习好,做事沉稳,让老师对他的评价极高,所以他爸爸一直不知道自己儿子在外面是一个风雨人物。

不过好日子总有到头的时候,童澜辰的事迹还是败露了。知道事实真相的童成怒不可遏!他的儿子居然是个惹是生非的小混混!他为了惩罚儿子,他把他决定把他送到军营里。他相信经过军队的历练,绝对可以将他身上的戾气磨掉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童澜辰会在二十岁时离家当兵的原因。事实上童成的决定是对的,退伍的童澜辰不仅保持着以往的精明能干,更显成熟稳重。他走访各地,然后回到自家的公司,以惊人的速度将自家的公司扶持到鼎鼎有名的上市集团。

叶心心听得不由得佩服起来。哇撒!想不到大叔年轻的时候这么帅啊!

她两眼放光的看着童澜辰,“太帅了大叔!太酷炫了!”

她想象着童澜辰一身白村衫在几个敌人中混战的模样,酣畅淋漓的打斗,肆意挥洒的鲜血,加上他冷酷凌厉的眼神,想到就让她的肾上腺素激升。

童澜辰摇摇头,“那只是过去了!”现在的他早就明白,拳头,不是一切。重要的是头脑。

头脑才是世上最最厉害的武器。

何志爵也点点头说:“的确。我们都已经变了。我们早就过来动不动就操刀子的年龄。那时候不懂事,不管有没有道理,认为打赢了就是道理。”

叶心心嘟嘟嘴,人家才刚刚觉得有意思呢,这两个人怎么就装起了深沉了啊!

“那有没有特别的事情,说来听听啊!”她不死心继续问道。她要听更血腥的故事。

何志爵略一沉思,便讲了起来。

那时候,他们已经在上高三了。因为两人都是富二代,所以两人上的学校是本地有名的高中。这所高中是当时以富家子弟为主。所以上这所学校的人都不免有些心高气傲。有的人就见不得童澜辰他们混得风生水起的样子。其中以一个叫陈栋的家伙最为难搞。

陈栋家里非常有钱,所以身边总是跟着一群对他溜须拍马的人。陈栋这个人痞子气十足,而且十分好色。当时他看上了一个名叫纪梅的女同学,而纪梅喜欢童澜辰。童澜辰因为高大帅气,加上家境好,在学校里非常受女孩子的欢迎。而纪梅就是童澜辰的狂热追求者。虽然童澜辰从来未对纪梅睁眼看过一下,可是陈栋还是将他视作眼中钉,肉中刺。一心除童澜辰而后快。

童澜辰当然不将他放在眼里,他那些小打小闹还入不了童澜辰的法眼,认为他激不起多大的浪花。也许正是因为轻敌,所以童澜辰才会载在他的手上。

童澜辰当然是这片的地区混混中公认的老大,因为他太强了,所以那些小混混无不对他俯首称臣。而陈栋仗着家里有钱,总是找他的麻烦。有一次,童澜辰和何志爵到邻市玩,两人压根没把高考放在眼里,童澜辰一直以来成绩都很好,上清华北大手到擒来,而何志爵的未来他老爸已经给他安排好了,所以两人玩得没心没肺。

两人决定找家酒吧喝酒。他们开着车来到一家酒吧,刚一下车就被一群人围攻。虽然童澜辰打架从来没畏惧过谁,可是这些人的手上都持有铁棍,所以手无寸铁的两人理所当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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