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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、倚天屠龙记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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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老板交待郑爷好生栽培冯清华,郑爷自然是要照办的。郑爷不是上海本地人,骨子里便少了几分市侩,一来二去的倒是同冯清华处出了一点真感情。

说起郑爷来,倒也有一段传奇故事。

郑爷祖籍黑龙江,年幼时与父母辗转来到上海滩讨生活。十五岁那年,一场意外,郑爷父母双亡,只给郑爷留下一个年仅三岁的幼妹。

十五岁的郑爷又当爹又当妈又当哥,尝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。他在码头干过苦力,在路边碰过瓷,在街上捡过破烂,在电车里掏过包,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,终于挣扎着让自己与幼妹活了下来。用郑爷自个儿的话来说:“那时侯,爷苦哇!”

如果不出意外,郑爷的人生也就这样了,草根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,无声无息的活着,无声无息的死去。

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改变了郑爷的命运,他那幼妹遇上了拍花的。

拍花这两个字听起来颇有几分风雅,但实际上干的却是丧尽天良,人神共愤,就该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的事。通俗点说,所谓拍花其实就是拐卖人口。

这群牲口只要选定了目标,就偷偷用迷药拍翻,拐走贩卖。

很不幸,郑爷五岁的妹子正是最佳人选。

十七岁的烈性少年顿时狂暴,抢了街边张屠户的剁骨刀沿街追砍,血流漂杵,三条街剁翻十四个人,一直杀到拍花帮的堂口。面对数十人的围攻,少年郑爷又劈倒八个后终于不支倒地。

到了这时,这对兄妹下场本该很凄惨了。

但这天下事,真是无巧不成书,杜老板恰巧路过。

于是一切都顺理成章了,杜月笙一眼便相中这义烈少年,少年郑爷一战成名拜在青帮门下。

从此之后,郑爷一发而不可收拾,腰别一把剁骨刀为杜月笙杜老板立下赫赫功勋,砍下老大一片疆土。

郑爷那把剁骨刀重九斤六两,是街边张屠子斥资两块之巨,由后街李记铁匠铺铸就,切肉如削泥,剁骨如破竹。从此,这把刀被赠名“屠龙”,与另一黑道奇葩手上的大宝剑“倚天”,并称上海滩两大神兵利器。有道是“宝刀屠龙,大巧不工,倚天不出,谁与争锋”。

后来有无聊文人江湖百啸生编撰上海黑道“兵器谱”,郑爷那屠龙宝刀被收录其中,排名第二,仅次于丐王的“打狗撵鸡棒”。

这样一位人物,三鑫公司高层本该有他一席之地。但这人有个毛病,也许是年少时受苦太多,郑爷养成了酗酒的恶习。郑爷只要一喝饱了黄汤就玩变身,谁也不惯着。

郑爷马不知脸长的当面骂过黄金荣是“死胖子”,冲着张啸林使过“提壶灌顶”大法,二十块钱一壶的上好黄酒,将人张老板从头顶一直淋到脚板底,他甚至在杜月笙屁股上踹过两脚。上海滩三大亨被他挨着个儿羞辱过好几遍。要不是杜老板实在宠着他,郑爷坟头都成茅草窟了。

反正有那么几年,青帮的刑堂好象专门为郑爷而设。郑爷饭前刚在功德堂受赏,饭后说不定就跪在刑堂里挨罚了。

如此一来,三鑫公司的高层地位全叫郑爷自个儿给喝酒喝没了。

杜老板拿郑爷完全没招,只能出资给他开了这么一家赌场养老,任他自生自灭。

郑爷同杜老板的关系,就好比灌江口二郎显圣真君与玉皇大帝,听调不听宣。

郑爷虽已淡出江湖,江湖上却依旧留下了他的传说!有一首叫刀剑如梦的歌,传颂的正是郑爷的辉煌人生:我刀划破长空,我醉一片朦胧,生与死一切成空。

对于这么一位奇人,冯清华仰慕之情如同滔滔长江之水,连绵不绝,又好比黄河决堤,一发不可收拾。聊天时,情不自禁拱手恭声问道:“敢问壮士大名?”

郑爷一撸头上曲指可数的头发,脑袋顺势一甩,鼻孔朝天傲然道:“郑!郑英俊!”

这时的冯清华正磕着西瓜子,一下子呛到了气管里,差点没咳出血块来。就郑爷那尊荣,能跟英俊扯得上半毛钱的关系?

冯清华溃不成军,望着面前猥琐的胖脸道:“真英俊?郑爷!为什么小的每五百年一次回眸看到你,都会觉得自已灿若晨星的双目饱受欺凌呢?”他跟郑爷这东北人呆得久了,唠嗑时也学会了耍贪嘴。

郑英俊郑爷闻言大怒,喝道:“阿土!取我屠龙宝刀来!”

冯清华吓得拔腿就跑。

郑爷那妹子苦孩子出身,按理说该十分懂事,可这姑娘愣被她哥给惯成了个刁蛮丫头,郑爷长兄如父,对自家妹子是要星星不给月亮。

郑爷目不识丁,粗人一个,却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将妹子送进了女校,每月开一百五十块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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